城市更新项目
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小业主)
年 月 日
为保障整体拆除重建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房屋搬迁行为,维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更新有关法规及政策(可予以细化)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供业主选择。
第一章 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标准
第一条【被搬迁房屋置换补偿方式】
被搬迁范围内所有业主均可选择房屋置换补偿,在规定的回迁区域或区段内,为了公平、公正,我司采用按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合同编号顺序进行选房。(同类户型归类,签约顺序抽签)
一、 被搬迁房屋房地产权调换的,按照如下标准置换
1、物业为住宅性质的,根据《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业主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置换:
①【】区域中【】栋(小计面积约【】平方米)的所有业主按被搬迁房屋《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面积以1:2.5的标准补偿,其中我司按1:1.5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业主回迁补偿;剩余1:1面积,我司按照2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业主。
②【】区域中【】栋(小计面积约【】平方米)的所有业主按被搬迁房屋《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面积以1:2.0的标准补偿,其中我司按1:1.5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业主回迁补偿;剩余1:0.5面积,我司按照2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业主。
③公【】区域中【】栋(小计面积约【】平方米)的所有业主按被搬迁房屋《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面积以1:1.5的标准补偿,其中我司按1:1.3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业主回迁补偿;剩余1:0.2面积,我司按照2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业主。
④各单位业主物业按照1:1原房屋建筑面积置换重建后同等物业性质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地产权利证书》以外加建部分的建筑物按照重置价补偿(砼结构按 元/平方米;砖墙铁皮顶按 元/平方米;铁皮棚按照 元/平方米)。
二、我司对项目整体搬迁重建后,交付业主的为组团或高层住宅楼中的住宅,交楼标准见本方案第三章“回迁住房交付标准”。
三、业主选择房屋产权置换补偿方式所置换的新房屋与应补偿给乙方的总建筑面积有差额时,按如下方式处理:
1、差异面积在应补偿给业主的总建筑面积的3%以内(含3%)的部分(按政府国土部门竣工查丈结果为准),业主方按照房屋建成后同户型朝向楼层属性及同时段对外公开销售价格的80%购买超出部分的面积。
2、差异面积超过应补偿给业主的总建筑面积的3%(按政府国土部门竣工查丈结果为准),业主方按照房屋建成后同户型朝向楼层属性及同时段对外公开销售价格的95%购买超出部分的面积。
四、苗木、附构筑物补偿
根据苗木、附构筑物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可予以细化)给予补偿。
五、业主选择房屋产权置换补偿方式,采取先签约先选择重建后的房屋。该房屋的产权性质为被搬迁房屋对应的物业性质(□住宅□商业□办公□其它: )。
第二条【被搬迁房屋货币收购补偿方案】
一、我司依据《房地产权利证书》以及查丈报告确定的被搬迁房屋的搬迁补偿面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以内予以收购。
开发商和业主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对尚未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办理个人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需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查丈确认面积,并由公证部门公证后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房屋产权注销手续原则上由业主自行办理;如由公证部门公证后委托我司代为办理,代理公证费、房屋产权注销手续费及按政府规定应由业主支付的税费由业主支付。
业主方物业发生已抵押、查封行为的,由业主方自行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可提供协助,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业主方属于继承物业的,需按政府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方能确认权属。
二、业主选择被搬迁房屋(含装修)货币收购补偿方式后,不再享受重建搬迁房屋置换的其他任何条件。
三、付款方式:业主与我司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由业主自行办理好水、电、电视、网络等相关费用的结清和报停手续并搬离被搬迁房屋,将被搬迁房屋锁匙交给我司后5个工作日内,我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业主支付被搬迁房屋(含装修费)货币收购补偿人民币总额的50%,剩余50%款项待业主办妥被搬迁房屋产权注销手续(或公证委托我公司代理、并扣除代办的各项税费)后5个工作日内,我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给业主。
第三条【过渡补偿安置方案】
一、过渡补偿安置费的标准:
我司按业主被搬迁住房建筑面积(房地产权利证书证载面积)补偿,过渡补偿安置费标准为:住宅50元/月/㎡;办公60元/月/㎡;商业100元/月/㎡。
二、过渡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日期为:
① 业主与我司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办理好水、电、电视、网络等一切费用的结清和报停手续并搬离被搬迁房屋,将钥匙交给我公司的第二日起算,至我司重建本小区《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告知的入伙之日止(交楼标准按第三章“回迁住房交付标准”执行)。
② 各单位业主与我司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办理好水、电、电视、网络等一切费用的结清和报停手续并搬离原房屋同时签订好《被搬迁房屋移交确认书》后。我司发出搬迁通知后30日内搬离,从钥匙交给我公司的第二日起算,至我公司重建本小区《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告知的入伙之日止(交楼标准按第三章“回迁住房交付标准”执行)。
三、过渡补偿安置费支付方法:
过渡补偿安置费在业主办理好水、电、电话、网络等一切费用的结清和报停手续并搬离被搬迁房屋、并将被搬迁房屋钥匙交给我司的第二日起算,我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业主每月10日之前支付当月的过渡补偿安置费。
四、被搬迁房屋搬迁费用标准
我司按被搬迁房屋业主的每一《房地产权利证书》为一户计算,一次性支付迁出及回迁搬迁费人民币捌仟元(¥8000元/户)。
第二章 签约奖励
被搬迁房屋业主在搬迁通告发布后1个月内(含1个月)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协议生效后一次性给予被搬迁人6万元的奖励;被搬迁房屋业主在搬迁通告发布后一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含3个月)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协议生效后一次性给予被搬迁人4万元的奖励;被搬迁房屋业主在搬迁通告发布后3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协议生效后一次性给予被搬迁人2万元的奖励;超过6个月的不给予奖励。
第三章 回迁住房交付标准
一、【回迁房交付情况】
(一)回迁房屋甲方交楼标准:
开发商对城市更新项目改造重建后,依据本协议产权置换给乙方的物业(以下统称“回迁房屋”)为组团式高层住宅楼中的住宅,交付标准为毛坯房,外装修与重建后本区域内的其它商品住宅楼房(不含商业用房)主体建筑外观,共用部分装修所采用的装修装饰材料一样,均按国土规划部门审定批准的方案及图纸执行(但不含室内部分的装修标准与材料)。
(二)回迁房屋装修补偿标准:
我司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作为装修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业主。
(三)付款方式:被搬迁房屋业主与我司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搬迁后,由业主自行办理好水、电、电视、网络等相关费用的结清和报停手续并搬离被搬迁房屋,将被被搬迁房屋锁匙交给我司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装修补偿费。
(四)毛胚房交付标准参考如下:
1、客厅、卧室:地面、墙面、天花水泥砂浆抹平,预留电话、有线电视、网络接口,预留电源接口,照明开关插座(不含面板)。
2、厨房、卫生间:地面抹防水砂浆,墙面、天花水泥砂浆抹平,预留给水接口,预留管道燃气接口,预留电源接口。
3、阳台:除建筑外立面墙外,地面水泥砂浆抹平,天花刷白,安装白炽灯泡,预留排水地漏。
4、空调:按设计要求,统一预留空调主机安装位置及空调冷凝排水管。
5、室内只留门洞。
二、【房地产证办理】
我司在交付给回迁的业主房屋后,将按政府规定办理房地产权证,办理回迁房屋房地产证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回迁房屋交付时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分别承担。